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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档案馆关于征集红军长征过黔西南档案资料的公告


发布: 印象黔西南   来源: 黔西南州档案馆 | 2026-04-19 09:52    [原创]

 在2026年纪念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之际,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征精神的重要论述及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蕴含党的初心使命的红色档案保管好、利用好,黔西南州档案馆诚向社会各界、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及个人,广泛征集红军长征途经黔西南的相关档案资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与内容

以1935年红军长征途经黔西南期间形成的档案资料为主,兼顾相关主题的研究文献与文艺作品,具体包括:

 1.文献资料类:反映红军长征战略部署、进军路线、战斗进程的命令、电报、布告、标语、宣传品、行军地图、报刊资料;红军指战员的日记、手稿、信函、回忆录、证件;群众支援红军的借据、收条、契约;长征主题研究论著、传记、文艺作品手稿等。

2.实物档案类:红军使用过的武器、装备、生活用品(衣物、水壶、炊具等);红军官兵获得的徽章、纪念章、奖状;群众支援红军的物资实物;与红军长征相关的旗帜、印章、票证、钱币等。

3.音像资料类:记录红军长征场景的老照片、底片、录音录像;红军长征亲历者、见证者及其亲属的口述音视频、采访记录等。

4.其他资料类:与红军长征在黔西南相关、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其他档案资料,包括经鉴定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复制件等。

二、征集方式

1.自愿捐赠:鼓励单位、团体和个人无偿捐赠档案资料原件。经鉴定符合征集标准的,由州档案馆颁发捐赠证书,在档案展览、编研成果中标注捐赠者信息,捐赠者及其后人享有档案优先利用权。

2.复制留存:对于不愿捐赠原件的珍贵档案资料,在征得其所有人同意的前提下,由档案馆提供高清扫描、拍照、复印等服务,复制件入馆保存,原件归还所有者。

3.有偿收购:对于经鉴定确有重要价值、所有者愿意出售的档案资料,本着自愿原则,按规定协商开展有偿收购。 

三、征集要求

1.所提供的档案资料须真实可靠、来源合法,无所有权、著作权等法律纠纷,严禁提供伪造、篡改资料,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2.提交资料时请附简要文字说明,注明资料形成时间、地点、涉及人物及事件背景,便于后续整理与利用。

3.我馆将对征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鉴定、整理与编目,对不宜公开的内容依法保护相关权益。

本次征集工作长期开展,集中征集阶段为2026年4月至8月,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联系人:州档案馆接收征集科 谢荣勋 

手机:18985958687 

电子邮箱:qxnzdag@163.com

联系地址:兴义市沙井街州委州政府大院4号楼州档案馆。

黔西南州档案馆

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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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档案馆关于征集红军长征过黔西南档案资料的公告


发布: 印象黔西南   来源: 黔西南州档案馆 | 2026-04-19 09:52    [原创]

 在2026年纪念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之际,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征精神的重要论述及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蕴含党的初心使命的红色档案保管好、利用好,黔西南州档案馆诚向社会各界、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及个人,广泛征集红军长征途经黔西南的相关档案资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与内容

以1935年红军长征途经黔西南期间形成的档案资料为主,兼顾相关主题的研究文献与文艺作品,具体包括:

 1.文献资料类:反映红军长征战略部署、进军路线、战斗进程的命令、电报、布告、标语、宣传品、行军地图、报刊资料;红军指战员的日记、手稿、信函、回忆录、证件;群众支援红军的借据、收条、契约;长征主题研究论著、传记、文艺作品手稿等。

2.实物档案类:红军使用过的武器、装备、生活用品(衣物、水壶、炊具等);红军官兵获得的徽章、纪念章、奖状;群众支援红军的物资实物;与红军长征相关的旗帜、印章、票证、钱币等。

3.音像资料类:记录红军长征场景的老照片、底片、录音录像;红军长征亲历者、见证者及其亲属的口述音视频、采访记录等。

4.其他资料类:与红军长征在黔西南相关、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其他档案资料,包括经鉴定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复制件等。

二、征集方式

1.自愿捐赠:鼓励单位、团体和个人无偿捐赠档案资料原件。经鉴定符合征集标准的,由州档案馆颁发捐赠证书,在档案展览、编研成果中标注捐赠者信息,捐赠者及其后人享有档案优先利用权。

2.复制留存:对于不愿捐赠原件的珍贵档案资料,在征得其所有人同意的前提下,由档案馆提供高清扫描、拍照、复印等服务,复制件入馆保存,原件归还所有者。

3.有偿收购:对于经鉴定确有重要价值、所有者愿意出售的档案资料,本着自愿原则,按规定协商开展有偿收购。 

三、征集要求

1.所提供的档案资料须真实可靠、来源合法,无所有权、著作权等法律纠纷,严禁提供伪造、篡改资料,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2.提交资料时请附简要文字说明,注明资料形成时间、地点、涉及人物及事件背景,便于后续整理与利用。

3.我馆将对征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鉴定、整理与编目,对不宜公开的内容依法保护相关权益。

本次征集工作长期开展,集中征集阶段为2026年4月至8月,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联系人:州档案馆接收征集科 谢荣勋 

手机:18985958687 

电子邮箱:qxnzdag@163.com

联系地址:兴义市沙井街州委州政府大院4号楼州档案馆。

黔西南州档案馆

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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