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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暑期酒店住宿、餐饮及景区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函


发布: 印象黔西南   来源: 兴义市融媒体中心 | 2026-08-05 20:45    [原创]

兴义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兴义市发展和改革局

兴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规范暑期酒店住宿、餐饮及景区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函


兴义市各酒店、民宿、餐饮经营单位,A级旅游景区及相关经营主体:

2026年暑期旅游旺季来临,外来游客持续增多,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住宿、餐饮、景区门票等领域市场价格秩序,切实维护广大游客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诚信公平、规范有序的文旅消费环境,现就规范全市酒店民宿、餐饮、景区经营主体价格行为,作出如下提醒:

一、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各经营单位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贵州省住宿业价格行为规则》《贵州省旅游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定,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主动承担文旅行业社会责任。加强内部价格管理,合理制定价格,自觉接受行业监管,共同维护兴义市文旅市场良好口碑。

二、审慎合理定价,严防盲目涨价

经营者应根据经营成本和市场供需状况,合理确定客房价格、餐饮菜品及配套服务价格,理性应对暑期客流增长,不得借旅游旺季盲目涨价或人为抬高服务价格,扰乱正常市场秩序。同一住宿经营者客房价格涨幅不得超过此前三十日内同类房型平均客房价格的60%。

三、严格落实明码标价,杜绝隐形费用

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准确,收费项目、计价单位、服务内容、优惠条件等标示清晰醒目,货签对位。严禁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未提前公示的服务费、清洁费、设施使用费等隐形费用。线上平台标价与线下门店标价应当保持一致。

四、规范景区门票价格,落实优惠政策

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A级旅游景区,须严格按照发展改革部门核定的门票标准执行,全面落实老年人、学生、军人等特定群体门票减免优惠政策。严禁违规设置“园中园”收费,不得强制捆绑销售保险、观光车、游乐项目等,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变相提高门票价格。

五、禁止价格欺诈和操纵价格行为

严禁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客房价格和餐饮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房源紧张、食材紧缺等涨价信息,不得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禁止强制搭售商品或服务套餐,变相增加消费者支出;不得利用虚构原价、虚假打折、虚假优惠等误导性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交易;线上平台订单生效后,经营者不得单方面毁约、擅自取消订单或提高预订价格。

六、珍惜品牌红利,优化服务品质

各民宿、酒店、餐饮及景区经营者要珍惜万峰林、马岭河峡谷等景区带来的品牌红利,主动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品质。在严守价格规范的基础上,注重以优质服务赢得口碑,坚决杜绝欺客宰客、服务态度恶劣等行为,共同维护兴义文旅良好声誉。

暑期期间,兴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大日常巡查、线上平台排查和重点时段突击检查力度。对查实的哄抬价格、价格欺诈、违规收费等违法行为,将依法从严从重给予行政处罚;对情节恶劣、社会负面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例,将予以公开曝光。

欢迎广大游客和市民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12345政务服务热线投诉举报。


兴义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兴义市发展和改革局

兴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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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 兴义市融媒体中心    编辑 ‖   印象黔西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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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兴义市发展和改革局

兴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规范暑期酒店住宿、餐饮及景区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函


兴义市各酒店、民宿、餐饮经营单位,A级旅游景区及相关经营主体:

2026年暑期旅游旺季来临,外来游客持续增多,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住宿、餐饮、景区门票等领域市场价格秩序,切实维护广大游客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诚信公平、规范有序的文旅消费环境,现就规范全市酒店民宿、餐饮、景区经营主体价格行为,作出如下提醒:

一、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各经营单位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贵州省住宿业价格行为规则》《贵州省旅游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定,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主动承担文旅行业社会责任。加强内部价格管理,合理制定价格,自觉接受行业监管,共同维护兴义市文旅市场良好口碑。

二、审慎合理定价,严防盲目涨价

经营者应根据经营成本和市场供需状况,合理确定客房价格、餐饮菜品及配套服务价格,理性应对暑期客流增长,不得借旅游旺季盲目涨价或人为抬高服务价格,扰乱正常市场秩序。同一住宿经营者客房价格涨幅不得超过此前三十日内同类房型平均客房价格的60%。

三、严格落实明码标价,杜绝隐形费用

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准确,收费项目、计价单位、服务内容、优惠条件等标示清晰醒目,货签对位。严禁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未提前公示的服务费、清洁费、设施使用费等隐形费用。线上平台标价与线下门店标价应当保持一致。

四、规范景区门票价格,落实优惠政策

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A级旅游景区,须严格按照发展改革部门核定的门票标准执行,全面落实老年人、学生、军人等特定群体门票减免优惠政策。严禁违规设置“园中园”收费,不得强制捆绑销售保险、观光车、游乐项目等,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变相提高门票价格。

五、禁止价格欺诈和操纵价格行为

严禁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客房价格和餐饮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房源紧张、食材紧缺等涨价信息,不得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禁止强制搭售商品或服务套餐,变相增加消费者支出;不得利用虚构原价、虚假打折、虚假优惠等误导性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交易;线上平台订单生效后,经营者不得单方面毁约、擅自取消订单或提高预订价格。

六、珍惜品牌红利,优化服务品质

各民宿、酒店、餐饮及景区经营者要珍惜万峰林、马岭河峡谷等景区带来的品牌红利,主动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品质。在严守价格规范的基础上,注重以优质服务赢得口碑,坚决杜绝欺客宰客、服务态度恶劣等行为,共同维护兴义文旅良好声誉。

暑期期间,兴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大日常巡查、线上平台排查和重点时段突击检查力度。对查实的哄抬价格、价格欺诈、违规收费等违法行为,将依法从严从重给予行政处罚;对情节恶劣、社会负面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例,将予以公开曝光。

欢迎广大游客和市民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12345政务服务热线投诉举报。


兴义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兴义市发展和改革局

兴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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